「良善」金句(三十四)

Samuel 對「良善」金句(二十六)的回應

 

憑一個人的著作, 尤其是他的成名之作, 就反映出他是個怎樣的人, 他內心世界的思考模式是如何。

 

律法, 或法律, 都帶有導向性, 綜觀全套法規, 就能表明立法者背後的動機, 品德, 智慧, 遠見和深度。 人世間, 存在著許多的法律, 可是絕大部分都是為了捍衛自己或國家的利益。

 

Freemason設立的法律, 巧立名目, 琳琅滿目, 是精密亦繁多, 可是為的都只是愚弄大眾, 混水摸魚, 將別人的財產據為己有, 壟斷全球; 看真了, 還只是為了讓自私合法化。 獨裁國家的法律亦很明顯, 是為了獨裁者的江山不受騷擾,「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 用恐懼和驚嚇, 讓群眾都繼續跟隨著一個千瘡百孔的狂人, 俯首稱臣。

 

當然,絕大部分的法律,都是為了平衡人與人之間的權益,讓大家都互不相干,制衡了社會各階層。簡單來說,就是為了維持治安,讓社會可以存在。點穿了,就是為了群體的能夠生存。

 

可是,神的法律裡面,最大兩條亦是所有誡命的總歸,就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我們的神,然後就是愛人如己。

 

如果主耶穌可以教導我們,以上兩條法律,就是神律法的總括,我們真的認真細想的話,這其實亦是在我們所認識的範圍裡面,最充滿著良善,最充滿著希望建立整全的人格,最美麗而動人的法律。這,亦是最能徹底回應人心底裡面,希望回到小孩子時性本善的心願。

 

人世界的律法,極其量是足夠讓人屈服折服。可是,神的律法,是真的讓人心悅誠服,是真正的讓人佩服。

 

就像警察一樣,神的律法能喝止犯案的罪人,就是叫人知罪。然後,用電筒的光照出犯罪之證據何在,就是它顯明我們有罪。在世界的法律裡面,That's All,就是這麼多,將犯人繩之以法後,就判處懲教或勞改。結果,讓人痛定思痛,悔不當初。

 

我們會稱讚一個國家的法治健全,極其量是因為賞罰分明,執法公平嚴正。

 

可是,神的律法還是會比人高明地再做多兩個步驟,亦是人類無法做得到的。如威爸所講,第一,神的律法,其良善之處,就是一次過洗淨這個犯人內心的污濁,斬草除根地將犯罪的根性切斷。神希望我們都改過,並不是因為怕後果而不再重犯那麼簡單,這只能達到制裁的效果而已。第二,每天都繼續藉著祂的話語,去甦醒人心,賜力量給人,不單止是離棄罪惡,最重要就是令人願意奔向善良,一生立志尋找這位無條件寬恕罪人,給人機會改正,並親自教導扶助我們如何向善,從此一生追隨這位良善的神。這正是神律法裡面的導向。

 

神的律法,已經足夠反映出神的動機、品德、智慧、遠見和深度。

 

《詩篇 119篇 24節》

「你的法度是我所喜樂的,是我的謀士。」

 

《詩篇 119篇 111節》

「我以你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因這是我心中所喜愛的。」

 

《詩篇 119篇 167節》

「我心裡守了你的法度;這法度我甚喜愛。」

 

唯有神的律法,不是為了立法者自己的地位利益而設,是真的希望人能夠轉向良善,進到永恆的福樂。祂的內心世界裡面的心思,就是良善,值得人去喜愛。

 

我願意像大衛一樣,一生愛慕神良善的法度。

 

多謝威爸的金句分享,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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