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神的義務和獎賞

《申命記 5章29節》

「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 敬畏我, 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 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 永遠得福。」
 

《聖經》提過無數次, 敬畏神的人一定常遵守父神的一切誡命。 就等於肚餓就想吃東西, 疲倦就想休息, 口渴就想飲水,這是很自然的。 同樣, 敬畏神的人自然喜歡行真理, 這是神賜給我們重生的生命。 聽教聽話的乖兒女, 順服又謹守遵行你的一切說話, 為人父母會有甚麼感覺和反應? 當然係非常欣慰, 甜到入心 ,而且會甘心樂意地獎賞這些優質的親生骨肉。

 

讓我們睇多兩節在《申命記》中同類的經節,然後作出結論。

 

《申命記 6章2節》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謹守祂的一切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申命記 6章24節》

「耶和華又吩咐我們遵行這一切律例,要敬畏耶和華──我們的神,使我們常得好處,蒙祂保全我們的生命,像今日一樣。」

 

總結:敬畏神的人一定常遵守父神的一切誡命。而賞罰分明的父神嘅回應就是給兒女獎賞。

 

獎賞(一):在世日子得以長久,即係長壽。

獎賞(二):常得好處,蒙神祝福;亦蒙父神保全我們的生命,神一生保護和拯救我們。

獎賞(三):我們和我們的子孫,永遠得福,係永遠,即係今世直至永恆。

 

感謝愛和教我們的親愛天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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