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

《提摩太前書 3:6》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 恐怕他自高自大, 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保羅提醒提摩太選立監督時不可揀選初信。 監督係地方教會的主任牧師, 信主無耐就可以做主任牧師, 真係好誇張。 但在哥林多教會就不出奇, 因為全班哥林多信徒都係初入教, 全教會都很強調恩賜、 能力、 知識和才能, 而信徒自然擁戴有以上的信徒成為領袖, 就算係初信他們都認為無問題, 但保羅囑咐不可如此行。

這裡給我們兩個原則:
第一,恩賜、能力、知識和才能係會使人自高自大。諗深一層,擁有以上有什麼好驕傲呢?以上這些全部係神施予的,唯有思想和性格成熟的人是神欣賞和高升的,因為這是人的決定和付代價的那部分。所以永遠只是獎勵和高升一個性格好、屬靈、似神和成長的人。

第二個原則就係身為領袖不可太快高升人,如果過快高升一個人或升一個人到一個他實質不配或不稱身的位置,在他害人之前他已經自己先驕傲而害左自己,自掘墳墓。當然壓抑人或扼殺人都不應該,很多時我們不需高升人,到了時候,人已經付足代價,而且是配得,神就會高升他,而且神係循序漸進的,好似栽種一棵樹的成長,是慢慢和自然的,係按部就班的。

在錫安26年的事奉生涯中,我看見每一個過快高升的人都已經跌倒,原因都是因為驕傲。這些人結果落入魔鬼同樣的結局,撒旦想高升到至高,結果被刑罰降到最低,牠結果永恆住在地獄燒著硫磺的火湖,無地方比這地方更低。所以因驕傲想高升的人或因高升而驕傲的人都跟魔鬼進入同一個悲劇中,會降到最低,永遠享受永刑、永火和永死。

總括,過分和過快高升係會使人驕傲。


Powered by WordPress | Designed by Elegant 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