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0傳威回應栽在感言

今日日華牧師在栽在分享到禱告是分開兩部份 ,第一部份是活水的祝福 ,就是我們藉禱告得著神施與給我們的幫助 、供應 、祝福 、富足 、保護 、安慰 、影響 ,滿足我們一切的需要 ,應允我們的祈求 ,滋潤我們的人生 ,使我們在物質上或在生活的品質上改善 ,這是神極之願意的 !因為祂是我們的父親 ,任何愛子女的慈父 ,都一定會樂意這樣做 ,任何一個初步接觸和認識神的人 ,都需要這根基 ,因為這領域能夠建立我們的自我價值 、成功感和與神愛的關係 。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約一 4:19)



所以我從小到20歲重生得救前,都是經歷神的大愛,浸淫在神無條件的眷顧和關愛當中,享盡祂的美福和同在,得著祂無微不至的照顧和教養,而深深建立了與神一個愛情的關係,但我只是太太或兒女,是被愛的!這都只是在第一個層次當中,就是被神所愛,心被恩感去回應和多謝神,知道祂的好,以祂成為父母、知己、良朋、伴侶、愛人、供應和依靠,是活水的祝福,是奠水禮的經歴,被神滋潤和愛護,我只能接受、享受和感恩圖報,就像兒童撒母耳先知一樣。



但在1983年八月,我重新得救那一天開始,我就進到入禱告的第二個領域,我的生命質素改變,不是生活質素,就是光的領域,就是點燈節的經歷,在黑暗中為神發出真光,因為當時聖靈入住我裏面,生命和人生方向180度轉變,完全認罪悔改歸向神,懊悔死行,信靠神,再不是繼續被神去愛,而是立志起來去愛神,用整個生命來回報神的深恩,起來為神付出和作工,去報恩!進入神的呼召和計劃當中,當時真真實實地確認主耶穌基督就是我的主宰,稱祂為主,祂掌管我的一生,我百分之百把自己奉上給神,一生之久,無論神要我作甚麼、去那裏、幾時去、怎樣作、完全由祂決定和主宰,我會100%絕對順服、聽從和跟隨,我是神一生的愛奴,我當時已經想得清想楚,坐下計算過,一生之久,願意付上所有代價,與神立約,我是完全屬於神的!為神死是最基本的!我已經成為神的門徒,絕對委身,我已經成為燔祭,完全把自己獻上,絕不回頭和反悔,而一生,由那刻直到死,都堅持!所以由33年前到今日,我不斷挑戰我自己的意志,不斷改變和調節自己,每天只會越來越愛神,攻克己身,從來不容許肉體去帶領我離開神、倒退、低惰或軟弱,從一而終到今日,未停止過奔跑和成長,亦從來未卻步、停頓、低惰、減慢和後退過,一生為神燃燒發光,越燒越烈,因為我一開始就坐下計算要花費的代價,而已經想得非常清楚,決定了就不改變,是理智和用腦的,不是情緒上的委身,不會中途變節,所以我的信仰是一生穩定和持久的,因為主耶穌基督真是我的主,我是祂的真門徒,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祂了!自從1983年開始。



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26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28 你們那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30 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32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33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路 14:25-33)



以上就是點燈節的意義,亦是禱告的第二部份,這第二部份,我只會做在自己身上,要求自己,做好自己,不會要求別人去達到,只會一味祝福別人和結果子去給別人品嚐,自己只是不斷立下榜樣,相信和希望別人效法,我只能做到的就是無為而治,給人空間去自由選擇、發揮和成長,像主耶穌一樣,只是成為引路明燈和山頂上發光的燈塔,讓經過的船隻能夠看得清楚前路,使他們暢通無阻,亦知道航行的路線,不會撞船或觸礁,所以我的責任只是成為別人的榜樣,教導和引導別人,其他一切都要由他們自己決定,最多我只能夠在背後為他們代禱,不能夠強迫他們,所以禱告的第二部份,就是窮一生的努力去藉著靈修、神的話語和聖靈去改變自己,使自己成為發強光的燈塔,藉著真光驅散黑暗,所以我們一信主就應該好像保羅一樣,為神燃燒和瘋狂,一生絕對的委身和擺上,因為新約中的重生信主得救,就是立即成為門徒,成為神的燈塔,去守點燈節,把自己百分之百獻上,一生為神燃燒和發光,貫徹始終,至死忠心到底,貞忠不移,絕不回頭返回,只會越來越成熟、長大和更愛神,無論面對幾大的要求、挑戰、衝擊、風浪、變遷和壓力,一生跟從神到底,與時並進。



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約 8:12)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太 5:14-15)



18 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

19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太 28:18-20)



以上的行動,就是去到萬國點燈,就是守點燈節,是在人心中點著人裏面的燈。在新約中,點著人心中的燈,就是藉著傳福音使人重新得救,成為神的門徒,這是第一個層面。



點燈節的第二個層面,就是把神末後的時代信息:2012信息,傳揚給萬民,驅散他們心中的黑暗,點著他們心中的明燈,使他們真正全面認識神,尤其是認識這位掌管萬有和一切的創造主宰,就是全知全能全在永活的真神。



讓我們一同興起,為神燃燒,熱烈發光吧!



感謝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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